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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大学】关于修订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报告

    2019-08-08 14:57:00   来源: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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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专业中,教育管理、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6个专科专业涉及了教育实习的课程。为了搞好这次教育实习的考核,我们特作以下安排。

      一、所有需要进行教育实习的考生应与主考专业所在的学院联系,领取《河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各主考学院应对此项工作进行适当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具体的考核工作做出周密的安排,根据自己主考专业的特点,制订出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联络实习学校,建立实习基地。

      二、参加教育实习考核的考生须上交的材料:

      1、两个课时的教案;

      2、一份实习报告(不少于1500字);

      3、填写并上交《实习成绩评定表》;

      三、费用

      按学校规定交纳教育实习指导、评审费用

      四、上报材料时间:

      所有考生必须在每年的3月1日—10日,9月1日—10日两个时间段内将所有材料上报到主考学院。各学院在一周内完成材料审核和成绩评定。成绩评定分为。、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4月5日和10月5日前上报学校自考办。学校组织人员对实习材料及成绩进行审核。然后整理、输机上报。所有的材料、成绩上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五、各主考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

      体育学院: 联系人:时金钟

      联系电话:0378-2194731

      艺术学院(音乐): 联系人:刘 宏、 查玲玲

      联系电话:0378-2868833转6325

      艺术学院(美术): 联系人:李明伟

      联系电话:0378-2868833转8575

      教育科学学院: 联系人:张新海

      联系电话:0378-388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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